男子陆续盗走一家商铺内23辆电动车 获刑一年多
发布时间:2026-08-21 10:42:07 点击量: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春节家人团聚之刻,临泉男子王某某却趁机在大年初一的晚上出来行窃,陆续盗走一家商铺内23辆电动车,后被警方抓获。日前,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,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2019年2月5日晚,被告人王某某至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京商商贸城一家电动车商铺,趁被害人邵某回家过春节之际,用钢锯锯开门上的U型锁,后于2月7日、2月11日凌晨,进入店内盗窃23辆品牌电动车,后将盗取的车辆藏匿于该商贸城内。2019年2月14日,公安民警将被告人王某某抓获,当场查获其所盗的电动车。经价格鉴定,被盗的23辆电动车共计价值人民币34420元。案发后,被盗的23辆电动车已返还给被害人邵某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锯开门锁等手段,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,共计价值人民币34420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庭审中自愿认罪,可依法从轻处罚。被告人王某某所盗窃的23辆电动车案发后已被公安机关追回,并返还给被害人邵某,又系初犯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综上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


